我司已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映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助剂、1万吨色素材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助剂、1万吨色素材料项目
选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化工集中区北嵩漾路2号
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现有闲置车间,购买原料罐、反应釜、计量罐、冷却塔等国产设备,配套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气处理设备,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形成年产1万吨助剂、1万吨色素材料的生产能力。
现有工程及其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企业现有工程审批规模为年产7200吨水性纳米油墨、年产26400吨水性涂料、年产3万吨表面活性助剂(环评批复文号:浔环管[2019]4号、湖浔环建[2025]16号),其中油墨及涂料部分已于2024年7月进行自主验收,表面活性剂部分目前尚在验收过程中。现有项目各类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综合处置或利用,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各类环保措施总体符合原环评及审批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映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化工集中区北嵩漾路2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8072603683
传真:0572-3731928
电子邮箱:ymysh123@sina.cn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向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发布单位:浙江映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9日